美國當地媒體日前報道稱,繼1月美國聯邦法院否決了“網絡中立”規(guī)則后,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并不會尋求進一步的司法審查,而是計劃提出一套新的覆蓋ISP的規(guī)則。美國哥倫比亞特區(qū)巡回上訴法院此前判定,FCC無權禁止寬帶提供商有選擇地阻斷或者減緩網絡流量。
2月19日,FCC主席湯姆·惠勒發(fā)布了一份聲明,在隨后舉行的媒體發(fā)布會上,FCC宣布,他們將利用該機構現有的權力規(guī)范寬帶供應商,建立“新的道路規(guī)則”以防止ISP向一些接入互聯網的公司收取更高的費用。聲明中稱,在上述判決中,法院肯定了FCC在美國《1996年電信法》第706條下,有權“采取消除基礎架構部署的障礙,鼓勵創(chuàng)新、促進競爭以及其他手段,以鼓勵寬帶部署”。上訴法院已經認識到所謂的“邊緣提供商(edge provider)”的重要性,他們能夠通過提供商品和服務接觸到互聯網用戶。
2010年,FCC采用了《網絡中立指令》(又稱《開放互聯網指令》),禁止ISP阻斷服務或者向內容提供商因接入網絡而收費。美國運營商Verizon通信挑戰(zhàn)了這一規(guī)則并在法院的裁決中勝訴。由于該判決,該公司和其他的ISP現在能夠向內容提供商收取更多費用。比如一些消耗大量數據的視頻流服務。ISP長久以來一直認為,他們應該有權提供這樣的分層服務,使得那些提供大量內容的網站不得不為網絡接入支付更多費用。
盡管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推翻了《網絡中立指令》,但同時也裁定,在第706條下,FCC有“一般授權(general authority)”去規(guī)范寬帶提供商如何處理網絡流量。
在此前宣布的計劃里,FCC提出了幾點計劃:提出新的規(guī)則以“加強和提高透明度規(guī)則”,要求網絡運營商透露他們是如何管理流量;在“與法院的意見一致”的前提下達成“沒有封鎖”的目標,該機構應考慮如何避免邊緣供應商為消費者提供服務時,遭到或明或暗的不公平的封鎖以及確保消費者能繼續(xù)訪問他們選擇的任何合法的內容和服務;考慮如何在既不違反上訴法庭的決定又符合該機構之前對數據漫游規(guī)定聲明的情況下,將第706條用于“保護和促進”中立的互聯網上,FCC將會考慮建立一個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標準來指導邊緣提供商,用戶和寬帶提供商也將在一事一議的基礎上看是否能達到該標準;依據《電信法》相關授權,維持將互聯網接入重新劃歸電信服務的能力;通過公開一份名為《保護和促進中立網絡》的案卷征求公眾意見;讓互聯網服務商信守維持網絡開放的承諾;尋找增強網絡接入競爭的方法。
FCC表示新的規(guī)則將在春末或夏初出臺,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期,所征集到的意見將收集用于規(guī)則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