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5月21日凌晨消息,蘋果已經與3家大型唱片公司達成協議,后者將授權一項新的云音樂服務。此外,蘋果還正在與全球最大唱片公司環(huán)球音樂集團進行相關談判。
但業(yè)界人士指出,即使在與環(huán)球音樂達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5月21日凌晨消息,蘋果已經與3家大型唱片公司達成協議,后者將授權一項新的云音樂服務。此外,蘋果還正在與全球最大唱片公司環(huán)球音樂集團進行相關談判。
但業(yè)界人士指出,即使在與環(huán)球音樂達成協議后,蘋果也仍未完全做好發(fā)布這項服務的準備工作,原因是其尚未與大型音樂出版商達成協議,后者擁有另一套版權。
雖然蘋果已在幾周前與華納音樂和百代唱片達成了協議,而且現在又已與索尼音樂簽約,但業(yè)界消息人士透露,蘋果并未與這些唱片公司相關聯的出版公司達成協議,也就是Warner/Chappell、EMI Music Publishing和Sony/ATV。消息人士還稱,蘋果將與環(huán)球音樂達成的協議也沒有把音樂出版公司涵蓋在內。
唱片公司和音樂出版商之間的版權差別是,前者擁有音樂錄制的版權,后者則擁有歌曲基本作曲的版權,這種差別看起來是細微而又偏向于技術層面的問題,但卻十分重要。當唱片公司和音樂出版商擁有版權的音樂作品被使用時,雙方都將以不同的費率來收取版稅。雖然所有大型音樂公司都同時擁有音樂錄制部門和出版部門,但兩個部門是獨立運作的,而且經常不分享相同音樂的版權。舉例來說,披頭士唱片的版權屬于百代唱片,而出版權則屬于Sony/ATV。
有消息人士稱,從蘋果的這項交易來看,在該公司與音樂出版商之間并不存在任何不可逾越的障礙,蘋果只是首先開始與唱片公司談判,最近已開始與音樂出版商談判。唯一的問題在于,蘋果將為云音樂服務支付多少版權費用。(唐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