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6月22日上午,針對出售電信和媒體資產的爭奪戰(zhàn),電盈再次發(fā)出公告,并使出左右逢源的策略,既強調出售資產的好處,又對股東網通的質疑作出撫慰,稱將遵照約定,會征得網通同意在出售。
承認正在談判
6月22日上午,針對出售電信和媒體資產的爭奪戰(zhàn),電盈再次發(fā)出公告,并使出左右逢源的策略,既強調出售資產的好處,又對股東網通的質疑作出撫慰,稱將遵照約定,會征得網通同意在出售。
承認正在談判
電盈的公告明確有兩家公司提出收購要約,一家為澳大利亞麥格理銀行(Macquarie Bank Limited);另一家為新橋投資。
電盈稱,上述收購意向均屬初步性質,“而任何可能進行的交易的可能進行的方式,以及可能落實的方法及形式,仍有待磋商”。實際上電盈承認將與上述兩家公司進行談判。
對于具體交易金額,電盈稱,目前香港媒體報道所稱的400億港元或500億港并不準確,且屬猜度性質。由于目前并無任何交易事項的詳細條款(目前尚未落實),因此商不適宜披露交易金額。
電盈還披露了已聘請美國雷曼兄弟亞洲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此次交易的顧問。
涉及兩家公司
電盈特別指出,在各種情況下,已提出的可能進行的交易乃收購本公司電訊及媒體資產,連同轉讓將予收購業(yè)務的雇員及員工,且不會涉及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也就是說,相關員工將隨出售資產而轉移,而且,此次只出售旗下電信及新媒體業(yè)務的資產,并不涉及股份。
根據公告,電盈出售資產所涉及的下屬公司主要有兩家:一家為香港電話有限公司,主要業(yè)務為提供電訊服務;另一家為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主要業(yè)務為提供收費電視節(jié)目服務及互動多媒體服務。
承認須取得網通同意
對于電盈舉動,網通曾表示出不滿,稱“對電盈可能向國外公司出售電信和媒體資產一事深表關注,并不愿看到由香港人擁有的電訊盈科或其主要資產發(fā)生變化”。
在此次公告中,電盈談及了網通在此事中的作用。
電盈稱,第一,如果電盈尋求出售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于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的投票權益10%以上,或出售本集團于電訊盈科互動影院有限公司(其后易名為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的投票權益25%以上,則根據2005年1月19日簽訂的認購協議,本公司須取得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網通)同意,且不得無理不發(fā)或延遲發(fā)出。
第二、倘若電盈考慮出售任何其它資產,并須根據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guī)則就有關出售事項向本公司股東刊發(fā)通函,則本集團必須先行向中國網通提名的本公司董事咨詢意見。
業(yè)內人士認為,上述說法實際上指 根據此前協議,電盈即便不出售股權而只出售旗下電信及新媒體資產,也須征得網通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