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聯華電子(UMC)將獲得中國內地芯片廠商和艦科技15%的股份,總價值1.1億美元。為了規(guī)避臺灣當局限制臺灣芯片廠商在內地投資的禁令,聯華電子計劃將聯華電子日本公司同和艦科技合并,借道到內地市場開展業(yè)務。
聯華電子股東大會對董事會主席曹興誠的內地戰(zhàn)略表示支持,并且批準了獲取和艦科技15%股份的決議。根據聯華電子與和艦科技高管此前簽署的口頭協議,為了報償聯華電子此前提供的協助,以及雙方未來將開展的合作,和艦科技將無償向聯華電子提供15%的股份。臺灣當局上周表示,聯華電子獲得和艦科技股份違反了相關法規(guī)。
由于擔心大量業(yè)務和先進技術流入內地,臺灣當局一直限制臺灣芯片廠商到內地投資。目前,聯華電子主要競爭對手臺積電是唯一獲準在內地修建芯片工廠的臺灣廠商。曹興誠今天表示:“聯華電子從來沒有對和艦科技進行投資,也沒有轉讓過技術?!彼瑫r稱,聯華電子已經將聯華電子日本公司同和艦科技合并的計劃提交給臺灣當局首腦。
今年3月21日,曹興誠在一份聲明中稱:“聯華電子與和艦科技兩家公司的高管曾達成口頭協議,為了報償聯華電子此前提供的協助,以及雙方未來將開展的合作,和艦科技將無償向聯華電子提供部分股份。此外,兩家公司將在適當的時間合并?!彼瑫r稱,由于臺灣當局的限制,到目前為止聯華電子幾乎沒有在內地開展任何業(yè)務,這使得聯華電子很難為內地客戶提供支持。曹興誠說:“如果不同和艦科技建立合作關系,我們的很多訂單都會被競爭對手搶走?!?
曹興誠今天再次重申,聯華電子并沒有免費向和艦科技提供專利,在同和艦科技打交道的過程中也沒有違反臺灣當局的相關法規(guī)。他表示,聯華電子之所以向和艦科技提供支持,主要因為這家內地芯片廠商的成功對該公司自身有益。但臺灣“經濟部”的一位發(fā)言人6月10日表示:“獲得內地企業(yè)15%的股份就是投資,從理論上講這種行為違反了當局的相關規(guī)定。”這位發(fā)言人同時稱,聯華電子還沒有向臺灣當局提交投資和艦科技的申請。他說:“我們將要求聯華電子盡快撤出投資?!?
今年4月,臺灣“行政院金融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對曹興誠處以新臺幣300萬元(約合95214美元)的罰款,理由是曹興誠沒有及時公布聯華電子同和艦科技之間的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