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之間本應該互相幫助,但是一個“閥門”卻引發(fā)了鄰里之間的大糾紛。原來是樓下私自裝閥門,還“遙控”了樓上用水。樓上經(jīng)常斷水,就只因樓下的裝的那個“閥門”。胡女士家住青島天山小區(qū)附近6樓,家突然停水,檢修卻發(fā)現(xiàn)是5樓鄰居在水管上私自加裝了閥門,胡女士家是否有水,自此就被樓下鄰居控制。
胡女士訴稱,去年1月28日上午10點,家中突然斷水。海潤自來水公司的檢修人員來檢查后,認為胡女士家的水管等一切正常,最后認為很可能是樓下鄰居水管有變動。由于樓下鄰居陳某當時拒絕檢修人員入戶察看,胡女士在事后才知道,是陳某將全樓自來水關停后,將胡女士家經(jīng)過她家的公共自來水管線上私自加裝了一個閥門,然后又將全樓自來水打開。
胡女士被逼無奈,多次撥打110報警,陳某在當年2月2日將閥門打開,恢復了胡女士家的供水。但到了去年4月28日上午8時許,陳某再次將胡女士家自來水關閉。無奈下,胡女士只得重新鋪設管道供水,并并在維權無效后將樓下鄰居陳某告上法庭。
為證明自己的損失,胡女士提交因為停水在單位請假被扣發(fā)工資的證據(jù),還有因家中無水無法居住,在停水72天時間里住旅店花費的證據(jù)。而陳某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最終法院一審判決陳某賠償胡女士各項損失2800余元并做書面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