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喬丹”,你除了知道那個籃球之神外,一定還聽過體育運動品牌領域的“喬丹”。但是在這一領域,“喬丹”可不止一個。除了由邁克爾·喬丹所創(chuàng)辦的一個品牌之外,我們本土也有一個“喬丹”,那就是中國的喬丹體育。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AIR JORDAN 和中國品牌喬丹體育公司的商標侵權案成立,中國喬丹的 25 類商標和圖形被判定侵權,宣布撤銷。
公開資料顯示,爭議商標是由喬丹體育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申請注冊,2010 年 4 月 21 日獲準注冊,可使用于服裝、鞋等第 25 類產品上。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喬丹體育明知邁克爾·喬丹在我國具有長期、廣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喬丹”申請注冊爭議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標記有爭議商標的商品與再審申請人存在代言、許可等特定聯(lián)系,損害了再審申請人的在先姓名權。
2012 年喬丹體育籌備上市,就在此時遠在大洋彼岸的邁克爾·喬丹也一直在關注這個中國品牌,就在喬丹體育等待上市之際,籃球之神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委會申請,要求撤銷喬丹體育的 78 個注冊商標。不過很遺憾,商標評委會最終認定喬丹體育商標合理合法,可以繼續(xù)使用。
“籃球之神”當然不會就此放棄,誰知道這場官司一打便是 8 年之久,直到今天法院宣布喬丹體育敗訴。
不過,喬丹體育發(fā)布聲明,稱此次判決的(圖形+文字)商標系公司注冊時間未超過5年的組合商標,該商標的撤銷判決不會影響公司現(xiàn)有商標的正常合法使用。
不知道“真假”喬丹一事,是否還會有后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