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 因為被長安鎮(zhèn)的同一家手機配件網(wǎng)店冒用商標在網(wǎng)上銷售,長安鎮(zhèn)的兩大知名手機品牌生產商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OPPO)、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vivo)分別將這家網(wǎng)店告上了法庭。
歐珀公司、維沃公司經調查均發(fā)現(xiàn),東莞市長安鎮(zhèn)某通信器材配件經營部在其開設經營的阿里巴巴網(wǎng)店大量銷售侵犯歐珀公司、維沃公司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歐珀公司起訴稱,歐珀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的智能終端制造商和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提供商。“OPPO”系歐珀公司于2008年注冊的商標,后來分別于2013年和2014年取得兩個相關商標。2011年該商標被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2012年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維沃公司則起訴稱,維沃公司為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關注于智能手機及手機周邊產品自主研發(fā),“VIVO”商標已經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并在保護期限內。
歐珀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該網(wǎng)店立即停止侵犯歐珀公司的OPPO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賠償合理開支11484.3元(包括公證費、公證樣品購買費及律師費)。維沃公司則請求法院判令該網(wǎng)店立即停止侵犯維沃公司的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賠償合理開支11499.3元(包括公證費、公證樣品購買費及律師費)。
長安鎮(zhèn)某通信器材配件經營部的個體經營者田先生到庭應訴。田先生稱,他不是生產者,只是銷售商,是在阿里巴巴上找的供應商,進貨采購時沒有簽訂合同,有送貨單,但送貨單已丟失,他也不了解生廠商的具體名稱及相關信息。田先生表示,其實他也是一個“受害者”。他可以配合廠商對生產并供貨給他的供應商進行索賠,故請求法院駁回對其索賠訴請。
昨日上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合并審理了上述兩案。目前,上述兩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